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僑外生華語文

發佈單位 : 通識教育中心
僑外生華語文
  1. 113學年度起入學之僑外生不得修習「僑外生華語文」課程抵免「中文思辨與表達」課程,若選修「僑外生華語文」課程,可採認人文領域學分。
  2. 112學年度前入學之僑外生,得修習「僑外生華語文」課程抵免「中文思辨與表達」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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